
入驻条件
济源市“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入驻制度
第一条 入驻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入驻企业(研发机构)要在农业科技研发方面具有极强的竞争力,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2、国家鼓励的、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可优先进入驻区。
3、入驻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入驻主体应为团队或者个人。
第二条 入驻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凡拟在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内投资且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团队或者个人,应向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初审。初审后,由阳光兔业星创天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经阳光兔业星创天地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企业应与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签订入驻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三)协议签订后,由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出具入驻协议,明确入驻地址和用地面积等事宜。土地使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入驻手续由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协助企业办理。
第三条 房屋建设管理
入驻企业自行建设办公室或实验室必须符合土地规划部门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建设或由企业、团队或者个人向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提供建筑设计方案,由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代为建设,企业可与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签订房屋租用协议。
第四条 基础设施管理
入驻企业须统一使用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内的水、电、路等资源及公用设施,不得擅自更改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内的公用设施。如有必要,须经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批准后,严格按阳光兔业星创天地规划和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的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厂区外的设施由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拆除。
第五条 公共设施保护
企业对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内的公共设施负有保护义务,如有损坏公共设施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第六条 环境保护?
入驻阳光兔业星创天地企业生产的固体废物要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厂区外堆放。
第七条 入驻阳光兔业星创天地企业应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协助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做好阳光兔业星创天地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企业入驻后,在享受市、区政府规定的相关农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培训,促进入驻企业发展。
第九条 本办法由阳光兔业星创天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源市阳光兔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0日